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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新指南:从"控总量"到"算碳排"的转型
发布时间:2026-03-26 浏览:15
      近日,国管局发布了《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》(JS/T 303-2026),此次标准的发布,不只是简单的技术更新,也是治理逻辑的深刻转变,更是一把国家级的“统一标尺”,它标志着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,正式从粗放的“控总量”迈入了精细化的“算碳排”时代。

      过去,不同地区、不同层级的公共机构在计算碳排放时,往往采用不同的统计口径或参考企业标准,导致数据不可比、不可信。这次指南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共机构碳核算标准。其主要内容:

  • 核算范围
    1(燃料燃烧)+ 范围2(外购电/热),不含范围3(供应链)。
  • 绿电核算
    :外购绿电(直连)排放因子按0计,这是最大的亮点之一,直接降低了碳排放,为绿电绿证的消纳提供了应用场景。
  • 边界界定
    :与能源统计制度一致,家属区、出租部分按规则处理。
  • 数据源
    :依托“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”,数字化赋能。
  • 电力核算因子
    ,广西取值:0.4476。

     我们广西光照资源丰富。标准中“绿电因子为0”的规则,结合南宁的分布式光伏政策,将使“安装光伏+购买绿电”成为公共机构完成碳指标的最优解。

注:转自碳中和兰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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