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从第四篇绿色低碳发展来看,共4章114条,包括:
1.一般规定:确立绿色低碳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;
2.发展循环经济:整合清洁生产、废弃物循环利用等制度;
3.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:从能源节约和结构调整两个维度设计制度;
4.应对气候变化:包括一般规定、减缓气候变化与碳达峰碳中和、适应气候变化、国际合作四节等。
以下是兰姐个人观点和解读:


法典有责任分工,在这个新的行业来说大家都不会那么陌生,办事也不会无头苍蝇一样了。

从法典可以看出:国务院统计部门负责国家级碳排放核算工作、生态环境部、市监总局负责核算标准和规范、生态环境部、统计局负责排放因子数据库、碳足迹核算相关标准、标识及分级管理各个部门自己管自己、生态环境部负责碳交易工作等等。


从国家机关、企业和个人都提出要求。






我们国家公共机关将带头节能降碳,企业也需要合法合规经营接受新的标准要求,个人也需要积极参与绿色消费、低碳出行。 通过法律的强制力,将绿色低碳内化为国家、企业和个人的共同行为准则,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。

注:转自公众号“碳中和兰姐”